词条说明
公元前 1754 年前后,《汉谟拉比法典》第 53 至 55 条规定,若有人疏于加固堤坝致他人田地被淹,须按损失赔偿谷物;无力赔偿则以财产折抵。这批条款把堤坝维护与洪水责任写入成文法,是早期水利管理制度的直接证据。
与时间轴中该事件的说明一致,可回到气象水文灾害时间轴查看其年代位置。
本条的整理范围目前是词条说明,扩展讲解、核心术语与自测尚未整理,因此不在此显示对应板块。 可以先浏览下方相邻里程碑,或返回时间轴查看同一时代前后的条目。
本条的配图与视频尚未整理,页面以文字学习为主。
继续浏览里程碑